关于我院评选2023-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关于我院评选2022-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全院同学:
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深入发现、挖掘大学生先进典型,树立我校大学生群体内的先进榜样,展现我校青年学生崭新的精神风貌,根据《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办法》结合我院评选要求,现将我院评选2022-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先进班集体的实施细则公布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全体在校非新生班学生(包含研究生);往年已获的奖项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。
先进班集体:本科、研究生非新生班集体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优秀学生
(1)理想信念坚定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利用“学习强国”、“青年大学习”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,政治素质过硬;
(2)学习成绩优异。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%、无挂科记录,本科三、四年级通过大学英语四级(CET-4)考试;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、无挂科记录,或科研能力突出,并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(CET-6)考试。
(3)模范作用突出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,积极参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第二课堂活动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,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积极。征兵入伍学生、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等,在正式入选后已经授予“优秀学生”称号,原则上不重复申报评选。
2.优秀学生标兵
(1)符合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;
(2)曾获“优秀学生”荣誉称号;
(3)在各类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,本人或带领的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;
(4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在各方面均能起模范带头作用,在学生中间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。
3.优秀学生干部
(1)理想信念坚定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利用“学习强国”、“青年大学习”等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,政治素质过硬;
(2)学生工作突出。担任校学生会、研究生会、各二级学院学生会、班委会,在各项学生工作中积极努力,为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作出积极贡献;
(3)学习成绩优良。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,自觉完成学习任务,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本科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排名达到前30%、无挂科记录。研究生评选启动前一学期专业成绩优异、无挂科记录,或科研能力突出。
4.优秀学生干部标兵
(1)符合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;
(2)积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;
(3)本人曾获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校级以上荣誉;
(4)学生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,富有开拓创新精神,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,带领所在部门、班级、或其它学生团队取得校级及以上荣誉,为学校第二课堂育人作出重大贡献。
5.先进班集体
(1)班委组织健全。班委由班级成员民主选举产生,每年换届选举一次,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,班级凝聚力强,班级中的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(2)班风积极上进。班级成员思想上进,都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没有严重违纪现象,班级成员没有受过校级处分,班级成员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争创文明班级等活动中,同学间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关系融洽;
(3)班级学风良好。全班同学学习勤奋,学风严谨、优良,做到无迟到、早退和旷课现象,班级学习氛围浓厚,平均成绩突出,且班级中无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现象;
(4)活动开展良好。班级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,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,参加理论学习、文明共建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,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优秀学生
校团委按照学生数的4%核定各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名额。各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,负责本学院的优秀学生评选工作。各团支部在辅导员全程指导监督下,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。学院团委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,报校团委审核。
2.优秀学生标兵
校团委按照学生数的0.2%核定各学院优秀学生标兵推荐名额。被推荐学生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》(附件1)。学院团委讨论推荐,推荐人选申报表报校团委组织部。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名单。
3.优秀学生干部
(1)校团委按照学生数的1%核定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。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的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,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,报校团委审核。
(2)校团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由校团委确定。社团、其他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。申请者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》(附件2),社团和其他学生组织的申请表交至业务指导单位邮箱(各业务指导单位邮箱详见附件7),由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推荐,于11月5日17:00前将推荐学生表格发到邮箱或发给校团委杨月;校团委团学社学生干部将申请表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uepzuzhibu@126.com。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。
4.优秀学生干部标兵
(1)电气学院2名,其余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。学院团委讨论推荐推荐人选申报表报校团委组织部,被推荐学生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》(附件3)。校团委组织答辩评审确定获得者名单。
(2)校团委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人选由校团委组织答辩确定,被推荐学生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表》(附件3)。校团委推荐人选和各学院推荐人选一起参加校团委答辩,确定获得者名单。
5.先进班集体
校团委按照班级数(不含新生班级)的15%核定各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。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的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,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,报校团委审核。
所有获得此次评选奖项的个人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》(附件4),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校团委组织部;学院团委填写《上海电力大学大学生先进个人汇总表》(附件5)和《上海电力大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》(附件6),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校团委。
三、
三、评选程序
1、10月20日中午12:00前,各班级组织各类奖项的申报工作,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huanhuazuzhibu@126.com;
2、10月21日-10月25日,辅导员审核各类申报人(集体)材料,在初步筛选后候选人名单反馈后,各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,有序、有效、规范地开展班级大会,公开进行民主投票并及时上报至学院团委组织部。
3、10月29日-11月2日,学院组织答辩评审,评选出校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标兵(推荐)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(推荐)、先进班集体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在学院党委指导下,经过学院团委与辅导员的综合考量,结合支部民主投票结果,最终完成各类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评选工作。
2、10月20日中午12:00前,将各类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huanhuazuzhibu@126.com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先进班集体自行准备5分钟PPT答辩,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行准备3分钟PPT答辩,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3、所有支部应遵循有序规范、公平公正原则,开展班级大会,进行民主投票。
4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共青团3636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
2024年10月15日